政策法規
了解相關行業政策信息302019-03
目錄1第一章 總 則2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3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4第四章 監督檢查5第五章 法律責任6第六章 附 則1第一章 總 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依法推進城鄉建設,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海東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海東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和修改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突出河湟特色,改善生態環境、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凸顯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
302019-03
目錄1第一章 總 則2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3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4第四章 監督檢查5第五章 法律責任6第六章 附 則1第一章 總 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依法推進城鄉建設,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海東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海東地區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和修改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包括地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辦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鎮、鄉(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
302019-03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第二條 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 第三條 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與承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人有權自主選擇勘察人、設計人、勘察人、設計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條 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五條 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根據建設項目投資額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
292019-03
工程勘察是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目前的體制下,工程勘察包括巖土工程、工程測量、水文地質和工程物探四個專業,其主要業務是為工程建設的規劃選址、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以及工程建成后的運營監測提供技術成果和技術服務。近20年來,隨著我國巖土工程體制的推行和對工程建設要求的提高,從業單位的業務范圍已經拓展到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治理與監測的全過程。工程勘察的水平與質量直接影響整個工程建設的安全、質量、成本和周期,對國家建設和環境保護具有重要意義,必須根據形勢發展的要求,制訂技術政策,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我國工程建設的項目多,規模大,地形、地質條件復雜,工程勘察行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任務繁重,迫切需要先進技術。同時,我國已經步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社會主義法制日臻完善,市場日趨成熟,綜合國力明顯提高,有條件對科技開發予以更多投入。特別···
152019-03
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提升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提高投資效益、工程建設質量和運營效率,根據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等要求,現就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提出如下意見。一、充分認識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化快速發展,形成了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專業化的咨詢服務業態,部···
122018-12
西寧市、海東市城鄉規劃和建設局,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為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滿足建設工程設計概算的需要,提高工程投資效益,我廳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組織編制了《青海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額》《青海省通用安裝工程概算定額》(以下簡稱《概算定額》),現予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概算定額》適用于青海省行政區域內工業與民用建筑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通用安裝工程。二、《概算定額》是青海省行政區域內國有資金投資工程編制建筑安裝工程設計概算的依據,也是編制全省建筑安裝工程估算指標的基礎。三、非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可參照執行。四、《概算定額》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五、《概算定額》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管理和解釋,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反饋。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8年1···